權利轉讓、許可、繼承
著作權轉讓是指著作權人將著作權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權有償或無償地移交給他人所有的法律行為。這種轉讓通??梢酝ㄟ^買賣、互易、贈與或遺贈等方式完成。移交著作權的著作權人稱為轉讓人,接受著作權的他人稱為受讓人。與許可他人使用作品不同,轉讓著作權的法律后果是轉讓人喪失所轉讓的權利;受讓人取得所轉讓的權利,從而成為新的著作權人。轉讓著作權俗稱“賣斷”或“賣絕”著作權。在允許轉讓著作權的國家,也只有著作權中的財產權可以轉讓,著作權中的人身權是不能轉讓的。在有些國家,著作權轉讓必須通過書面合同或其他法律形式,并由著作權人或他的代理人簽字,才算有效。在有些國家,著作權轉讓必須履行登記手續(xù),才能對抗第三人。
一、著作權轉讓登記所需要的文件
1、按要求填寫的合同登記表;
2、合同復印件;
3、申請人身份證明。
二、轉讓流程
提交申請→登記機構查詢→登記機構受理→登記人員審查→登記完成
三、轉讓需提供的資料
1、合同登記申請表并蓋章;
2、轉讓或專有許可合同并蓋章;
3、轉讓雙方的身份證明文件:企業(yè)提供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復印件并蓋章;自然人提交身份證或護照等;4、計算機軟件登記證書的復印件
著作權許可使用是著作權人授權他人以一定的方式,在一定的時期和一定的地域范圍內商業(yè)性使用其作品并收取報酬的行為。著作權許可使用是一種重要的法律行為,通過著作權許可使用可以在許可人和被許可人之間產生一定的權利義務關系。著作權人利用許可使用合同可以將著作財產權中的一項或多項內容許可他人使用,同時向被許可人收取一定數額的著作權許可使用費。著作權許可使用合同也被稱為著作權許可證貿易,是最常見的著作權貿易。
許可流程:
一、許可方和被許可方就許可范圍達成協議,簽訂許可合同
二、 申請人提交登記申請材料
三、登記機構核查接收材料
四、通知繳費
五、申請人繳納登記費用
六、登記機構受理申請
七、審查
八、制作發(fā)放登記證書
九、公告
著作權繼承是繼承人在著作權保護期間內,即作者生前及死亡后50年之內,可以繼承被繼承人的作品使用權、發(fā)表、復制、發(fā)行作品的權利和獲得稿酬權。
繼承特點:
1,絕對權。著作權繼承不能變更登記,而且也沒有交付。
2,雙權利人。在繼承完成后,著作權的所有權人成為了兩個人,一個是著作人身權的所有權人,即作者;一個是著作財產權的所有權人,即繼承人。
3,限制繼承。繼承人卻不能任意修改繼承的作品。比如,繼承人不能把一篇文章中的某個段落刪除,也不能將幾篇文章重新組合。因為根據《著作權法》的規(guī)定,修改權和保持作品完整權屬于著作人身權,繼承人繼承的只是財產權。